第一章工程概况与特点1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岜沙苗寨月亮山上顶峰,占地面积约135467
7㎡,总建筑面积约16802
67㎡,共35栋别墅式建筑,依山而建
由会议中心、接待中心、咖啡厅、健身中心、餐厅、别墅客房等组成,单栋建筑总高度8~30米不等
因地势岩层位置不同,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基础、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筏板基础等多种形式;基础上部结构为重钢结构形成整体钢平台,首层以上为轻钢结构集成房,多栋楼号建在斜坡陡边上,整体形成吊脚楼型式
本工程还包括园林景观、水电安装、空调工程、道路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属于综合性群体工程
2、工程难点工程施工范围内开工时均为原始森林山顶,且海拔高差大,海拔高度在570米~650米之间,施工进场需清表、移树、修建道路、平场施工用地
施工用水、垂直运输困难,施工用电量大等
多栋建筑物在陡坡边坡位置,施工运输、混凝土浇筑等施工难度很大
每栋建筑物结构形式多(混凝土结构、重钢结构、轻钢木结构、茅草屋面)、一期共20栋楼同时开工,二期共15栋楼同时开工,工期要求短,每天投入劳动力大
从县城到本工程施工地的公路均为乡村公路,路窄且弯道多,大型重载车辆进出困难
该建筑区处在原始森林山峰顶处,引水极为困难,对防火防雷要求高,施工进场开始就需组成防火小组24小时站岗、巡查,杜绝火患,随着楼栋号施工面的增大,防火小组人数增加,直至工程竣工移交建设方
本工程临近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区域,对外协调需友好对待
3、工期要求根据建设方要求,本楼群分为两期施工,其中2#、4#、7#、9#、12#、13#、14#、16#、20#、21#、22#、23#、24#、25#、28#、29#、30#、31#、34#、35#楼为一期施工,施工总工期61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