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09~2010学年度政策宣传单背景我国大学生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公费医疗制度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办学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高校扩大招生,民办高校增多,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公费医疗范围窄,民办高校学生不能享受,也没有其他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
二是公办高校学生公费医疗多是按高校扩招前的1997年学生人数拨款,多数高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经费不足
三是公费医疗拨款由学校包干管理,缺乏互助共济机制,大学生主要限定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难以享受社会的医疗服务资源
针对这些矛盾,有的高校组织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险,有的采取由学生和学校分担费用的办法,这些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但没有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
1998年,国家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规定原实行公费医疗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于当时改革范围仅限于有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因此没有涉及大学生公费医疗改革问题
2007年4月,国务院研究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当时,考虑到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比较复杂,决定暂不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要求进一步专题研究后,提出解决办法
同年,全国20多个试点城市进行了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探索
少数非试点城市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也将大学生纳入医疗保险
从试点情况看,这一办法较好地保障了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受到了高校及大学生的普遍欢迎
在充分调研总结地方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我市从2007年10月始,开展了“一个平台,两个标准,城乡统筹,资源共享”的城乡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