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保障电力、热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
1-2010)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上述规程简称《安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票是检修人员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维护、消缺、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以下统称“检修工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是检修、运行人员双方共同持有、共同强制遵守的书面安全约定
操作票是运行人员在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
第三条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从事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
在电力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
第四条在实施具体检修工作、操作任务前,应对工作任务全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全部危险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操作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发电、供热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票适用范围及所列人员资格第六条下列工作应填用工作票:(一)电气工作1、需将电气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挂接地线(合接地刀)、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栏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2、二次接线回路、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上的工作
3、电力电缆工作
4、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