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辨识施工范围内生产活动、产品制造及服务中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及时更新,策划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施工生产、产品制造和服务等全过程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危险源实施分类、分级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危险源的分类、分级第四条危险源分类施工范围内施工生产、产品制造及服务中的危险源按照影响范围分为铁路营业线(含临近营业线)类、非铁路营业线类、其它类三类
第五条危险源分级建设项目风险点等级划分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分为高度、中度、低度风险和关键点四个级别
1高度风险: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铁路交通事故、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因素;《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郑铁办〔2008〕237号)规定的Ⅰ级施工
中度风险:采取汽车吊装铁路梁施工、长度超过30m(含)的公路梁吊装施工;径跨大于10m(含)的箱桥预制;开挖深度超过10m(含)的基坑施工;高度超过8m(含)的高空施工;郑铁办〔2008〕237号规定的Ⅱ级施工;郑铁办〔2011〕62号规定的需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临近营业线A、B类施工;其它安全控制难度大的风险施工
低度风险:汽车吊装长度超过10m(含)、小于30m的公路梁施工;径跨大于5m(含)且小于10m的箱桥预制及顶进施工;开挖深度超过5m且小于10m的基坑施工;高度超过5m(含)且小于8m的高空施工;郑铁办〔2008〕237号规定的Ⅲ级施工;郑铁办〔2011〕62号规定的需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临近营业线进行的C类施工
关键点:没有纳入低度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