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年)综合说明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01号)文件精神,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为保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按照水利部农水司下发的(2005)农水农函16号《关于开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原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的实际,经过详细的调查,编制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以全县范围内的灌溉面积小于1万亩的小型灌区、灌溉片(灌溉面积小于200亩,下同),排涝面积小于3万亩的排水区和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为主,包括小型水库(引水)自流灌区、小型扬水灌区的水源工程、灌排渠道、涵闸和小型泵站改造(1000kw以下,下同)等,井灌区改造和容积小于10万立方米的小型抗旱水源建设(含山丘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机井和小型泵站),兼顾主要为小型灌区灌溉排水服务的农村小型河道治理
工程建设重点为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新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及发展灌溉面积为主
二、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规划:2006-2008年新增灌溉面积4
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
82万亩,投资2008
77万元;2006-2010年新增灌溉面积8
19万亩,恢复灌溉面积3
82万亩,改善排涝面积2
56万亩,投资3421
16万元;2010-2015年新增灌溉面积6
1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
89万亩,新增排涝面积2
86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
45万亩,投资3451
84万元;2015-2020年新增灌溉面积7
4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3
35万亩,新增排涝面积1
24万亩,改善排涝面积1
24万亩,投资4105
累计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