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编:***********工程监理效劳合同委托人:监理人:2021年5月上海质量技术监视编制上海工商行政理备案〔2004年〕本合同内容由三部组成
第一部为协议书由立约双方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盖章;第二部是条件其内容是立约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及有关条款具有通用性、性;第三部是专用条件其内容是根据每个监理工程的特点对条件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立约双方假如认为需要还可以增加附加协议
第一部协议书〔以下称委托人〕与〔以下称监理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设备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述如下:工程名称:工程总额:万人民币(其中委托监理的额:万人民币)委托监理效劳的范围(简述):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一样
三、本协议书及以下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①监理书及中标书或委托书;邀请
③专用条件;有
④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
四、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展监理效劳
五、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委托人〔章〕:监理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章〕〔签章〕银行:银行:帐:帐:::::签订地点:上海签订日:2021年月日第二部条件词语定义、适用法律和解释第一条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第一部协议书所指定的施行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第一部协议书所指的委托监理效劳的一方
〔3〕“监理人〞是指第一部协议书所指的承受委托进展监理效劳的一方
〔4〕“工程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履行本合同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受权全面负责本合同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