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印章审批表申请单位(部门)用印经手人使用印章时间年月日份数留底及份数无有份用印内容摘要用印单位申请签名:年月日主管部门审查意见部门:审查人:年月日法务部门审查意见审查人:年月日分管领导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公司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经办情况盖章人:年月日1、盖章前审查部门和审核领导需对用印的文件的内容或出示证明的用途等进行把关检查,对不宜用印的应说明情况;审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公司领导
2、印章保管者对不符合用印手续的要予以拒绝;凡申请使用了印章的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的登记,注明用印文件和内容、份数、经办人和审批人等
3、印章限定在办公室内使用,如需携带外出使用,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印章刻制领用申请表》,说明领用印章的使用范围、保管者和使用时间等,保管者对印章的使用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印章刻制领用申请表申请单位(部门)经办人日期身份证号印章材质印章全称申请理由:使用范围:管理权限保管者主管部门意见签名:年月日法务部门意见签名: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公司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印章印模保管者签名使用时间收回时间1、印章刻制执行申请审批程序,由行政总务部统一负责刻制,刻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行政总务部在印章发放时,应将每个印章进行登记,建立公司印章档案和印章使用范围说明表,并将档案永久保存
3、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印章保管者也是印章管理人和使用人,使用印章时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程序和登记手续,填写使用印章审批表和印章使用登记表
4、用印申请部门和单位根据用印性质、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应领导审批
印章保管者经确认有效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用印,否则承担印章使用不当所引起的不良后果责任
5、对内使用的印章不具备对外的效力,技术、质量、安全、资料等专用章不具备其他业务方面的效力
6、印章在受到损毁、遗失情况时,保管者应迅速向行政总务部提交说明原因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