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前言本标准是我国物流领域涉及仓储、商品交易、增值服务方面的标准之一,与本标准同期制定或将要制定的相关标准有: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物流业仓储业务服务规范;物资银行业务服务规范
本标准由中国商品交易中心提出并归口
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借助互联网进行电子交易已经成为必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要求我们尽快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传统产业,有形市场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以应对国际竞争
本标准在广泛收集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电子交易的特点,参考了国家已颁布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的内容而制定的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参与方的功能、参与方的要求与管理、具体的业务规则、风险责任以及信息披露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也可作为其它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建设和运营的参考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大宗商品BulkStock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资料
2数据电文DataElectronicText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等
3电子交易ElectronicTransaction利用网络提供的通讯手段在网上进行的交易
4电子交易中心ElectronicTradeCenter提供一个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中立、开放、综合的,使买卖双方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而有竞争性的新型贸易环境中,实现实时贸易往来的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服务的法人
5交易商Trader经由电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子交易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在电子交易中心进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企业法人
6交割仓库Tr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