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为确保即墨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环保局各部门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参与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环境污染,根据国家和省、青岛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即墨市政府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青岛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和强化全市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效地实施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2、工作原则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
通过局应急—1—指挥系统,整合现有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资源
以机制优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资源统一、优势互补、防患未然、常备不懈、科学处置体系为保障;在实施应急处置中,第一时间发挥事故单位及事故所在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发展,同时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迅速赶赴现场,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实施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损害
3、编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即墨市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4、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类型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含饮用水源地污染)、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电磁辐射及放射性泄漏等污染事故
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以及周边地区发生环境—2—污染事故并可能波及本区域时的应急处置行为
6、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即墨市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