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文件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文件金融昌担保(综)字[2008]008号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审批流程指南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审批流程指南一、目的为了规范厦门金融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担保公司针对工程担保、经济诉讼保全担保、企业融资担保、个人融资担保、投行融资(委托贷款)、经济咨询服务以及担保收费标准等项目的经营管理,以及人事聘用、任命权,特制定授权审批流程
二、原则确保经营正常顺畅,经担保公司股东(董事)会决定,由法人代表特授权总经理对担保公司的人事及业务行使经营管理权
三、审批流程(一)人事聘用、任命权审批流程:1、担保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二)工程担保业务审批流程:项目A角→项目B角→风险管理部审核员→风险管理部经理→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如超过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权限则转下一流程,否则审批流程结束)→公司评审委员会(若总经理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若公司内部业务审批流程进行调整,则本审批流程部分按新的办法办理
工程担保业务审批权限:1、业主支付担保业务审批权限①担保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含100万)项目(不包括被担保人未提供保证金的项目)由担保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
担保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含100万)但被担保人未提供保证金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②担保额在人民币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之间的项目由担保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③担保额在人民币2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之间的项目由担保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公司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由担保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报备公司董事长;④担保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之间的项目由担保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