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综合目标管理汇编》于2014年1月10日由金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乡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不尽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政策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本着“资源信息共享,择优激励用人,系列职责互补,多元整体管理”的原则,合理调整内部机构,搞活用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从而达到“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职称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快和深化卫生改革的意见》、《金乡县医疗卫生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一、所、科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1、所长、书记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
新提拨的科室副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2、通过业务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具备科长竞争资格,参与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科长的竞争,首先本人提出申请选择两个科室,自荐出任科长
单位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由竞争人发表公开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室工作分析、具体措施,由评委人、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量化,由单位领导根据分数集体研究决定入围人选,择优录用,报卫生局测评公布,由主任聘任
科长聘任期限1-3年,在此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
3、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科室副职由科室正职提名,报所委员会批准由主任聘用
4、对新提拨的科室负责人任期一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单位考察和科室群众评议,合格者正式办理聘任手续,不合格者作为一般工作人员对待
5、为保证中层干部队伍年轻化,有利于德才兼备的年轻同志脱颖而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对中层干部年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