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附件六:南京市保障房项目监理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市级统一建设保障房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保障房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受控,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保障房监理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指挥部、南京市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房指挥部”)对市级统一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监管。项目监理机构应服从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三条承担市级统一建设保障房项目的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配套,配备人员的资格、数量以及仪器、设施等配置应符合其投标文件承诺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配置要求(详见附件1)。保障房项目各标段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工程师。第四条保障房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由建设单位作为发包方、保障房指挥部作为鉴证方与中标单位签订。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第五条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应与投标文件相符。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监理工程师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其中总监或累计超过两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变更的应经保障房指挥部同意。第六条项目监理机构入场后一周内,应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报保障房指挥部和建设单位审查,复印件现场存档,同时完成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一览表(表格详见南京市质监站编制的《建设工程行为资料》)及项目机构各项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理工作:(一)结合保障房项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情况,编制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职责、流程、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监理日记必须及时、真实,且全面反映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二)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第3页共9页第2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9页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三)强化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场报验、工序报验以及各验收环节的质量控制,及时进行资料审核、见证取样抽检和实体检查,严格规范监理人员签字制度。监理项目部应建立《不合格材料及实体检测报告处理台帐)。(四)强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制定针对性强的平行检验方案,列出旁站与平行检验的内容与要求,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旁站,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期巡视,对主要进场材料和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平行检验。(五)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职责,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六)对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上岗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包括出勤到岗率、文件收发或表格签证及时率等)。同时,监理机构人员应接受建设单位的考核。第4页共9页第3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9页(七)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跟踪了解,根据保障房指挥部各阶段制定的目标工期,结合现场实际予以配合、协调。(八)对项目发生的技术核定,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情况予以核实。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大胆开展工作,如实向建设单位及保障房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以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下达监理指令单并跟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闭合处理,留存资料完整。对于责任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视问题严重程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保障房指挥部。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每月5日前将《监理月报》报送至建设单位及保障房指挥部。《监理月报》应反映所监理项目上月的质量、安全、进度及签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