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国家税务局文件吉市国税发〔2011〕75号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安市国税系统2011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吉安市国税系统2011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吉安市国税系统2011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升各级国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完成,从有利于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出发,在总结2010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市局对县(市、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根据“减轻基层负担、突出重点工作、实行考评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税收收入、税收征管、行政管理和综合测评四个方面,考核以具体量化指标为主,基本分值为1000分。(一)税收收入(120分)。主要是对完成税收收入计划情况和收入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收入计划完成率、收入预测准确率、欠税增减率、留抵税金增长率、多缴税金增减率5个指标。(二)税收征管(480分)。主要是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考核。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种税负、票表比对、税收执法、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税收数据、出口退税、国际税收等10类30个指标。(三)行政管理(270分)。主要是对国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行政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包括网站管理、综治信访、基本建设、督察内审、领导班子建设、教育工作、注税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等9类14个指标。(四)综合测评(130分)。主要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局机关科室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测评包括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工作创新等5个方面情况;市局机关科室综合测评包括日常基础工作、落实本部门工作部署、工作创新等3个方面的情况。三、考核方法(一)考核程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测评相结合。季度考核:根据按季考核的指标内容、标准和要求,市局对被考核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季度考核结果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由市局办公室汇总,报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年度测评:每年1月底前,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对被考核单位上年度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市局办公室对综合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并综合各季度考核情况形成年度考核结果,报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表彰。(二)计分方法1.考核采取扣分的评分办法。考核基本分为1000分,以定量考核为主,由季度考核和综合测评两部分组成。2.对基本分内的扣分,以扣完该项基本分为止。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的综合测评分数,以参加测评的人员实际打分加权平均计算。3.年度得分=基本分-季度考核扣分-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综合测评扣分。(三)考核分工1.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主要负责审议制定、调整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审定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调整申请进行复核,并作出最后结论。2.市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提出考核需求;按业务分工审核考核结果调整申请、督促落实考核整改要求,客观、公正、及时作出并提供有关考核数据。3.市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根据考核指标的计算公式、取数口径、扣分标准编写脚本,按考核时间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考核指标的计算数据。4.市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收集、整理、分析、汇总考核资料;起草季度和年度考核报告。(四)特别处理1.考核结果调整。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结果下发后3日内提出调整申请,责任(牵头)部门审定后报分管局长审批,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调整。2.一票否决。考核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形的实行评先一票否决: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重大综治事项;干部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3.考核年度。考核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行为和结果不在同一考核年度的,列入结果所在年度考核。四、奖惩办法(一)目标考核结果每半年抄告被考核单位,每年通报全市国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