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国家税务局文件吉市国税发〔2011〕75号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安市国税系统2011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吉安市国税系统2011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吉安市国税系统2011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升各级国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完成,从有利于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出发,在总结2010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市局对县(市、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根据“减轻基层负担、突出重点工作、实行考评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税收收入、税收征管、行政管理和综合测评四个方面,考核以具体量化指标为主,基本分值为1000分
(一)税收收入(120分)
主要是对完成税收收入计划情况和收入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收入计划完成率、收入预测准确率、欠税增减率、留抵税金增长率、多缴税金增减率5个指标
(二)税收征管(480分)
主要是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种税负、票表比对、税收执法、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税收数据、出口退税、国际税收等10类30个指标
(三)行政管理(270分)
主要是对国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行政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网站管理、综治信访、基本建设、督察内审、领导班子建设、教育工作、注税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等9类14个指标
(四)综合测评(130分)
主要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局机关科室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测评包括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工作创新等5个方面情况;市局机关科室综合测评包括日常基础工作、落实本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