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我省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其它工程类服务招标等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如下:(一)管理权限第2页共5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7页1.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行业监管工作。省公路管理机构承担普通国省干道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的监督指导,市(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招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2.市(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普通国省干道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工作。3.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工作。(二)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2.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招标工作报告、合同签订情况等进行备案。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3页共57页第2页共5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57页4.依法指导、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并处理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省政府或市(州)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开、评标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进入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事项组织招标。第4页共57页第3页共5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57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对于国家和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在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前开展前期工作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形;(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第5页共57页第4页共5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