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再就业优惠政策长效运作机制的几点思考的调研报告目前,市区实施运作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主要有
税费减免政策、社保补贴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岗位奖励政策、职介补贴政策、就业培训政策等
这些政策对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帮助一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但是,这些优惠政策目前都是阶段性的,按中央和省委文件规定,到20__年年底,上述优惠政策执行都要到期或即将到期
那么,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让再就业优惠政策得以延续,在失业人员再就业长效帮扶方面不断发挥作用呢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我市的实际,让所有再就业优惠政策都永久性地实施,既不可能,也不现实
一是财力有限,二是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失业职工概念本身也是阶段性的
因此,在“全面推进”不太可能的情况下,比较现实的选择应该是“突出重点”
这个“重点”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这个“重点”应该是对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提高失业人员技能素质的政策扶持上
从人本学的角度来说,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最能发挥人类自身的潜能和创造力;从经济类型的角度来看,个体、私营经济最具活力和生命力;着眼于未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又最有发展潜力,可直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地降低失业率
引导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可扩大社会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注重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大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有利于增强失业人员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
近年来,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先后在城西和城北街道开展了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试点
失业人员只要有项目,有经营场所,并且有工商部门颁第1页共4页发的营业执照,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就可以由政府补贴,期限为三年;失业人员如从事来料加工等灵活就业的形式,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