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冠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约规划指引第一条合约规划适用于目标成本确定后的成本分解和动态成本控制
第二条启动版合约规划与启动版目标成本需同时完成编制,并随《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告》通过集团OA系统上报审批
审批通过的启动版合约规划,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ERP系统录入
第三条合约规划由项目成本合约岗参考附件一编制,各相关职能岗位配合
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有关合约条目,但不得改变上级费项的定义范围
第四条合约规划必须真实反映项目的采购及招标情况、工程管理要求、总分包的合同关系
由总包再分包的,不可仅设总包合同,应拆分至分包层级
第五条编制合约规划时,应在参考附件二的基础上全面评估项目各合同的工作内容界面,尽量避免合约规划的变更
确需变更时,必须说明变更的原因,并由项目成本合约岗发起调整申请,报项目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能完成合约规划的调整
第六条合同与成本科目的关系如附件三所示
在进行合约规划及成本控制时,应根据量价分离原则,明确量、价计算的方法及原则
第七条对合同虽未签订但已经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应在招标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ERP系统中本合同对应的“待发生合约规划”的金额修改为中标金额,且原合约规划金额减中标金额后的余量归入“规划余量”
第八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发项目均参照本指引进行合约规划编制,制定合同工作计划
合约规划未通过审批的,不允许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约规划ERP系统的线上操作详见《集团ERP成本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与指引》
合约规划的审批权限详见附件四《房地产项目合约规划管理权责表》
第十条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托管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序号分类合同名称合同类型工作内容界面合同会签发起部门审批部门包含内容对应成本科目土建总包(5项)专业分包(61项)独立分包(79项)1土地类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发拓展部完成集团内部评审土地出让、转让01-012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