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全球化经营目标,配合公司推进出口业务,拓展国际市场,培养跨国经营人才,规范海外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外机构的经营、运作和管理必须遵从当地法律、法规
第三条海外人员的领导体系遵循“坚持层层负责制,下级服从上级,海外服从本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海外各机构
本办法所指的海外人员包括公司本部派驻人员和在当地招聘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了海外人员的选拔、调整、培训、考评及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海外机构人员、人工成本费用计划第六条海外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每年末共同作出海外机构下年度涉及到人员、人工成本费用的业务计划,获批准后的业务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海外机构应在计划内经营、运行;若超出计划,超出部分须报总经理批准;因业务调整等特殊情况,须变动计划时,获批准后的变动计划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海外人员的选用和招聘第八条海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条件派驻海外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守纪律,无不良记录,符合国家及外经贸部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任职条件派驻人员至少有一年长虹工作经验,忠于长虹,热爱长虹的海外发展事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尽职敬业,在原工作岗位上具有良好表现
三、业务条件具有一定的市场经验,熟悉海外业务,具有较强的涉外沟通能力
海外机构负责人是承担驻外机构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者,必须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事业心强,能团结同志,善于解决矛盾,有较丰富的外事、经贸工作经验,掌握财会、税务、法律的基本知识,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派驻海外的财务人员需在公司总部从事财务工作两年以上,熟悉业务,遵守财会制度,并具有一定实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