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第一条目的贯彻《万科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的精神,符合结算要求,使结算审批规范化、结算资料完整化,为清算付款提供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勘察设计、土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零星工程、配套工程、甲供料(含三方订货合同)结算等工程类结算第三条操作程序3
1主办人在上报结算前应先检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结算条件
1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
(若无合同,则提供零星工程委托单原件)3
2竣工图原件1套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单原件
4由内部设计的零星工程,需提供设计部经理签字认可的设计文件原件
5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签证变更单原件
6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书1份
7有甲供(三方合同)材料的工程,必须提供有领用单位签字的甲供(三方合同)材料领料汇总表
8有扣款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扣款单
1主办人按《项目工程结算审批表》要求填写“主办部门职责及意见”一栏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2部门负责人审批完由部门文件管理员登记后送成本管理部
3成本管理部经办人主审结算,并注意总包管理配合费,甲供(三方合同)材料的采购保管费计算;审核后交部门内部互审,然后再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4成本管理部审核结算后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10万元的需总经理审批
(若结算总价超出原预算价的20%,成本管理部应提供“造价分析”
5若该项目须送社会审价机构审计,则应把社会审价机构提供的审定单作为结算附件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10万元的需总经理审批
6财务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发成本管理部
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员把与本结算相关的资料整装成册,交文档管理员统一编号后保管,便于共享
7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员把审核后的金额,按“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的费用分类方法进行拆分,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