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撤店审批管理规定归属体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采购系统分册文件编号:国美-采005撰写单位:国美电器采购中心版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机密等级:□机密■一般合计页数:13页正文页数:5页附件个数:7个制度正文目录:目录页次1、目的12、范围13、名词解释14、职责15、作业内容16、注意事项47、附件5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撰写人1目的:为规范国美供应商上撤店管理流程,确定上撤店操作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销中心、财务中心;分部采购部、市场部、卖场部和财务部;2
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3名词解释(无)4职责4
1采购系统:4
1、总部采购中心:对分部上报的撤店审批单做到及时的反馈、审批
确保当天的文件当天审批完毕
2、分部采购部:全国合同在分部执行时、地区合同签订时、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门店的增减以及合同自然到期不再合作而发生的撤店时,分部采购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
作为采购部门,它是分部财务各项收入计算依据的最直接的来源之地,也是分部各项收入计算依据的最核心部门
2卖场管理系统:4
1总部卖场部必须对分部上报的上(撤)店审批单做到及时的反馈、审批
确保当天的文件当天审批完毕
2分部卖场部必须依据财务盖章生效的《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方可安排供应商上撤店
对供应商的上撤店情况进行监控,对存在差异的上店数,有责任督促采购部门进行协议的补签
除卖场部部门以外,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安排供应商的上撤店
3销售系统:销售系统必须对上(撤)店审批单做到及时的反馈、审批
确保当天的文件当天审批完毕
4分部财务部:分部财务部负责审核《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依据签定的上店数及上店时间进行各项收入应收的计算,并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