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進修暨推廣中心95學年度第1學期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暨報名表一、招生課程95.05.17製.課程代號課程名稱研習期間上課時間學分開班人數費用(含報名費300元)報名截止C94601新課程教育法專題研究-碩士95.9.30-96.1.27每週六,上午9:00-12:00三209,300元95.09.22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傳真報名均可。1.現場報名(可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報名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進修暨推廣中心(行政大樓七樓709辦公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報名期間:週一至週五,8:30~12:00、13:30~17:302.傳真報名(傳真後請務必再以電話確認)傳真電話:(02)27362578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2104、2107三、報名手續:1.填寫報名表。(可上網下載或至本校進修暨推廣中心索取)網址:dice.ntue.edu.tw2.繳費:(1)匯款繳費:(學費及報名費匯款至指定帳戶)匯款帳戶※請〝勿〞使用提款機轉帳※金融機構:第一銀行信義分行帳號:16250280119戶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A.將匯款收執聯黏貼於報名表上,一併傳真或送至報名地點。※請於匯款收執聯右上方註明「班別代號」或「班別名稱」B.傳真後請務必再以電話確認。(2)現場繳費:至行政大樓7樓709室報名後,現場繳費。四、錄取方式:依完成報名繳費手續之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報名後,請密切注意本校進修暨推廣中心網站相關最新訊息!五、退費規定:1.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學費七成,報名費恕不退還。2.自開課日算起未逾全期1/3者,退還學費1/2,報名費恕不退還。惟3日內(含3日)之短期課程,不適用本點之規定。3.上課時間已逾全期1/3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亦不辦理保留。4.報名人數若未達各班基本開班人數則不予開班,所繳費用無息退還。六、其他事項:學員修讀期滿發給本校推廣教育非學分班研習證明書,惟缺課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1/3者則不核發。七、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進修暨推廣中心推廣教育課程研習費用優惠標準資格優惠方式繳驗證件本校榮退教職員工1.免收報名費。2.學費六折。由本校核對教職員名錄本校在職教職員工1.免收報名費。2.學費七折。服務證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眷屬1.免收報名費。2.學費八折。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限配偶及直系親屬)本校在校學生1.免收報名費。2.一般課程學費八折。3.「多元專長引導學程」學費五折。學生證本校畢業校友1.免收報名費。2.一般課程學費九折。校友證或畢業證書第2页共3页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页3.現為實習教師修習「多元專長引導學程」學費五折。曾修習本校推廣教育課程之舊學員1.免收報名費。2.學費九折。舊上課證或研習證書六十五歲以上之銀髮族1.免收報名費。2.學費八折。身分證明文件團體報名(五人以上)1.免收報名費。2.學費九折。報名前應將報名清冊傳真至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中心團體報名(十人以上)1.免收報名費。2.學費八折。報名前應將報名清冊傳真至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中心註1:學員報名時,出示有效證明者,得享學費折扣優惠。註2:若報名時,未告知具優惠身份或證明文件不全者,恕不給予折扣優惠;不接受事後補證,學員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要求退還差額。班別教育法專題研究目的1.提供學生教育法學之基礎知識,了解教育與法律之關係,探討教育人權之相關問題,並對於我國教育法制及其問題能夠加以掌握。2.為社會培養文教法律人才,提供更寬廣之進修機會招生對象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同等學力)具報考研究所資格者課程大綱第一週何謂教育法學?教育法之研究範圍與方法第二週台灣教育法學研究概況、教育法之分類與體系第三週國際法與教育:國際人權典章中的教育人權第四週憲法與教育第五週教育基本法第六週學生學習與受教育之權利第七週實例探討:學生懲戒、體罰問題、常態編班問題等第八週父母之教育權:教育選擇與教育參與第九週實例探討:家長之教育參與、家長會組織與運作問題等第十週教師之地位與權利、義務(一):教師聘任、權利義務第十一週教師之地位與權利、義務(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