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三四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规定(上报稿试行)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政策研究组二○○六五年十二月2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数据共享服务的方式与内容1第三章数据共享服务要求3第四章用户的权力与义务5第五章数据共享服务收费6第六章附则7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数据共享服务机构3第三章数据共享服务内容与方式3第四章数据共享服务网站3第五章离线数据共享服务5第六章数据共享服务要求6第七章用户的权力与义务7第八章数据共享服务收费8第九章附则9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第一章第3页共18页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8页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规定适用于汇交的地震科学数据经加工整理和入库后向用户提供共享服务的提供者与使用时的监督和管理者
第三条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工作由中国地震局统一领导,由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和分中心(以下简称共享中心和分中心)具体实施
第四条按照“地震科学数据汇交管理规定”汇交到共享中心和分中心的各种数据和成果资料,以及与这些数据和成果资料的提供与使用有关的信息,除国家和中国地震局有特殊规定外,都应对外提供共享服务
第五条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应遵循分类分级服务、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注重服务效益和保护数据提供者的合法权益等原则
第4页共18页第3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