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运城市建设局监制编号::承蒙您购买我们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1998)102号文件规定,特向您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
开发建设单位:(章)年月日房屋概况商品住宅名称房屋坐落县(市)路(街)小区(片)房号幢单元号房主姓名房屋结构建筑面积M2工程质量等级使用面积M2竣工日期年月日交房日期年月日保修期起始日年月日开发单位法人代表电话办公地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电话交付使用验收单内容是否正常墙面粉刷地面顶棚门窗上下水管线电器五金卫生洁具用户签字:年月日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保修内容保修期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阻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供暖期或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经协商,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1、2、3、保修记录存在问题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维修单位住户签字说明1、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
2、房屋须经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3、本住宅质量保修期自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限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本书未作注明的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用户自行约定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承担维修责任
4、如遇地震、水、火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