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单位情况简介矿井名称:高阳煤矿法定代表人:矿井性质:私有企业设计能力:6万t/a井田面积:1
66Km2可采储量:247
99万t服务年限:29
5a井口坐标:混合提升立井X=3888701
257Y=37359146
48Z=924
138回风立井X=3888701
257Y=37359096
48Z=894
2评价对象及范围评价主要对该矿井的自然安全条件、矿井瓦斯、顶底板、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等生产系统、生产环节、地面生产系统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
3评价的目的依据《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结合《高阳煤矿矿井设计》所选择的方案,辩识与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主要致因因素和易发场所、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评价主要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以便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提出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生产效益
4评价依据1
1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劳动部1996年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8年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办字(2001)3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第5号令《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第6号令《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