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计划【2010】5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石油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本规定)及《关于实施的意见》、《关于实施的意见》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的国内油气田、长距离输送管道(以下简称长输管道)、炼油化工等新建、改扩建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包括液化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城市燃气、加油(气)站、油库、装备制造等)执行油气田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特殊说明除外)
集团公司投资的海外建设项目和合资建设项目可参考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与《石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配套使用
第四条除国家和集团公司有新的规定外,原则上不得增加新的费用项目,不得修改或调整本规定的费率标准和计算办法
因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需增加费用项目、调整费率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应报集团公司投资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发电供电、通信、铁路、码头、公路、房屋建筑等独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原则上执行相关行业有关规定,与油气田、长输管道、炼油化工等配套建设的上述工程,其他费用统一执行本规定(除行业规定的特殊费用外)
第二章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组成第六条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和赔偿费、前期工作费、建设管理费、专项评价及验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其他费用、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标定费、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施工队伍调遣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