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9页大理州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理州辖区内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限额以上建设项目是指大理市和“两区”为3000万元以上、祥云县为1000万元以上、其余10个县为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重要建设项目是指中央、省、州属工程建设项目;全州房地产开发及居住小区建设项目;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临街、重要节点、重要区域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
第2页共19页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9页第三条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中以下建设项目的“一书二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审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审查、规划与设计方案变更审查、放(验)线及规划验收等规划管理工作由大理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实施
(一)中央、省、州属建设项目;(二)房地产及其他项目
滇西中心城市框架范围内的县市:大理市(包括大理经济开发区和大理旅游渡假区)为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土地价)的建设项目;漾濞县、洱源县、巍山县、弥渡县、祥云县、宾川县六县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含土地价)的建设项目;其它县为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含土地价)的建设项目;(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核心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四)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
第3页共19页第2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