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京铁建【2010】28号)、《中铁十八局集团设备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项目部、各工区、梁场、施工架子队、设备操作人员以及设备部门要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项目部经理、安全总监对本标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各工区、梁场经理对本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第四条大型机械设备的范围1、路基施工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锤击桩机、静压桩机等。2、桥梁施工设备:重型挖掘机、装载机、吊车、载重汽车、自卸汽车、旋挖钻机、大型冲击钻机、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包括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移动模架、预制箱梁模板、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3、其他大型设备: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卷扬机、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电气化架线车、重型轨道车、大型试验设备等。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举报。第二章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组织机构第七条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钟兴兵担任,主管安全副经理张合贵、主管生产副经理阎树欣、总工程师李骥良任副组长,组员由工程部部长崔振喜、副部长熊登方、安质部部长赵广仁、设备部部长王勇以及各工区、梁场经理组成。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标段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目部安质部、设备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各工区、梁场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工区、梁场经理对本管段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各施工架子队队长和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各工区、梁场和施工架子队要成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行使管理职责。各工区、梁场安质部、设备部和架子队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操作人员负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和检查工作。第三章职责第九条中铁十八局集团京津城际延伸线工程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组长:钟兴兵副组长:阎树欣、张合贵、李骥良组员:崔振喜、赵广仁、王勇、熊登方、陈继忠、杨旭辉、王福成、许力威、王超)1、监督各工区、梁场、施工架子队以及机械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2、监督各工区、梁场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安装拆卸、运输制度、标识、标牌制度、使用制度、机械操作交接班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停用制度、报废制度、故障事故处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3、监督各工区、梁场健全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4、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管段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工区、梁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和现场使用情况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并监督各工区、梁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依照国家、天津市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及时上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情况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条机械设备部职责(部长王勇)1、设备部是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