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文件连海大教字[2002]472号关于下发《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答辩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答辩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事大学2002年11月1日1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答辩管理办法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教学阶段,也是检验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科学作风、社会观念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综合运用大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和科研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毕业生初步达到能独立工作,能够检索资料、阅读中外文献,并初步具备综合分析、计算、设计、实验研究、模拟训练、数据处理、语言表达、思辩的能力
第三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大学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观点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第四条选题是作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按照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围绕本专业、学科选择有一定理论与实用价值的题目
第五条选题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在满足教学的前提下,力求实践性、科学性和社会性
第六条航海类专业学生应结合所在船舶的实际做专题毕业设计(论文)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应坚持每人一题,各院、系提供给学生选择的题目量至少应为学生数的110%
对于大而难的题目在经过教研室、学院批准后,指导教师可将其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落实到单个学生作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