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所建设总结评估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制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D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四五”规划期间,县司法局按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省市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狠抓了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实现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的改善,人员的大幅度增加,服务基层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基本情况县共有13个镇乡,司法所已全部立户列编
已建成13个司法所,实现乡乡建所的目标
司法所有在编人员37人,司法辅助人员42人,基本达到了一所一人以上;通过购买、灾后重建、与镇乡合建等方式,目前,司法所建设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有41个,100平方米以上的有22个;在装备上,5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车,6个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50个司法所以上配齐、完善了办公设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相机、打复印机等)
13个司法所统一制作了司法行政徽章、标牌、人民调解徽章
二、主要做法(一)强化司法所管理一是实行双重管理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是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各项职能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实行县司法局和镇乡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局管理为主、镇乡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
针对基层专职司法行政干部缺乏,难以全面覆盖所有镇乡司法所的实际,县司法局于2023年5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行划片管理模式
该管理模式以原老区所在地设立中心司法所,中心司法所配备1名司法所长,1-2名辅助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原老区所辖镇乡的司法行政工作
从而,确保了司法行政工作全覆盖
针对“县司法局管得了人,看不到人”,镇乡“看得到人管不到人”的实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