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因素:可自由支配的收入、闲暇时间及旅游动机
客观因素:丰富的旅游资源、配套的旅游服务基础条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①旅游业发展对社会带来的影响A
积极的影响旅游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旅游改变了人们的观念B
消极影响过度开发影响生态平衡从业人员行为失范旅游消费者利益受损②旅游法产生的过程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旅游法产生旅游法是指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旅游法调整的对象(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者之间(2)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者之间(3)上下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5)旅游经营者之间(6)旅游经营者与相关经营者之间旅游法的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定工作的一部分
各类法律法规制订机关旅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行政法规国务院旅游部门规章国家旅游局地方旅游法规地方权力、行政机关旅游立法程序,是指有旅游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旅游法律、法规的工作次序
法律立法程序:提出法律议案------审议法律草案------通过法律-------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规立法程序:制定立法计划------规章起草-----规章审议-----公布(国务院总理)法律解释的含义:指特定的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国家的统治意识、法理原则和政策观点,对现行法律或法律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法律解释的权限●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对宪法、法律的解释权●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行使解释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行使解释权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行使解释权●地方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地方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