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规划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常州的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增长和持续发展,尽快把常州建成旅游整体形象鲜明、产业结构优化、服务设施齐全、综合效益较高的旅游强市,依照《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编制《常州市旅游发展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常州市旅游发展宏观指导性文件,辖区内各区、市(县级市)和旅游区在编制旅游发展或旅游开发建设规划时,原则上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2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常州市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包括常州境内的金坛、溧阳两个县级市和武进、新北、钟楼、天宁、戚墅堰5个区,总面积4375平方公里
第3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03—2020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发展阶段近期:2003—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第4条规划依据(1)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1999(2)《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3)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规划基本思路》2000(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1999(5)《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江开发的意见》2003(7)《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2(8)《江苏省旅游业发展“十五”规划及到2020年远景规划2000(9)《关于实施江苏旅游倍增计划的意见》2000(10)《苏锡常都市圈规划》2001(11)《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12)《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计划纲要》2000(13)《常州市旅游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长期规划纲要》2000(14)《常州市2001—2010年文化名城建设规划纲要》2001(15)《常州市“十五”发展重点专题计划汇编》2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