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及时、有效地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约束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有效的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1.2本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组织结构、货币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科目管理。1.3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外,依照本制度办理。在本财务管理制度框架下,下属公司可相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与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实行预算管理下的独立核算财务管理体制。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集团公司的各分公司,为集团公司派出机构,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行使管理权,其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2.2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1、企业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建立企业财会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管制度;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4、根据企业预算计划组织企业生产经营;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2.3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的职能2.3.1财务战略规划职能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策划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包括中长期筹资策划、多元化投资战略、纳税筹划等;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规划制订集团公司资本运作方案;负责制订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订集团公司财务指标。2.3.2资金管理职能负责管理资金的来源、运用以及分配。控制集团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2.3.3财务预算、计划与分析职能协调并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年度预算或相关预测的编制,并在汇总下属分、子公司预算和预测分析基础上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参与编制和评议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预算。参与公司融资、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定期、不定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经营情况、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预警;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提出建议;对公司融资、投资、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提供财务意见。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汇报。2.3.4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与财务信息披露职能2.3.5财务监督与考核职能2.3.5.1按会计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实行财务监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2、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4、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5、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订立,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2.3.5.2考核职能:对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费用预算、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工程管理设施日常维修和大修理及收支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集团公司下属公司会计机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2.3.6资产管理职能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制订固定资产、备品配件相关管理制度。2.3.7其他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提交并执行董事会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方案;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有价证券;负责保管财务印章;组织、协调公司各项外部检查和协助审计工作,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期会计报表审阅等;负责公司税务相关工作,如税务申报、与税务机关联系等。负责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协助办理有关保险的报批手续;2.4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2.4.1主要岗位职责主持本级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领导制订公司财务管理、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