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风电站设备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太阳能、风电站生产运行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太阳能、风电站的生产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要贯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把经济运行管理放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各项经济运行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太阳能、风电站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通过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要保证生产指挥系统畅通无阻,严格执行调度纪律,认真履行调度公约,按照《并网调度协议》规范组织生产,并逐步实行经济调度
第四条要开展发电设备运行分析活动,把运行指标分析和可靠性指标分析以及技术监督指标、行业标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运行机组安全、可靠、在控
第五条要高度重视运行人员培训,建立并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机制,重视从运行人员队伍中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岗位
第六条发电设备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是:(1)建立一个政令畅通、求实高效的生产运行指挥和管理1系统;(2)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运行规程、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3)建立一支爱岗敬业、训练有素的运行职工队伍;(4)建设一个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的运行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七条努力提高运行人员的素质,实现全能值班员,逐步推行集控运行
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改造和人员素质的提高,逐步建立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太阳能、风电站
第二章发电设备运行管理系统第九条值长是生产一线的指挥者,各级领导必须充分重视和支持值长工作,树立值长在生产指挥系统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