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加强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中心、科室、队组、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实施计划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
各中心、科室、队组、班组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矿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矿级、科室、队组、班组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
三、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工会负责职工权利和义务监督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培训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六、安监站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七、保卫科是我矿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