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加强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各中心、科室、队组、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实施计划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各中心、科室、队组、班组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矿级、科室、队组、班组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三、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四、工会负责职工权利和义务监督的安全教育工作。五、培训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六、安监站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七、保卫科是我矿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八、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九、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十、违反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按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外,并移交司法机关。十一、各单位按照本制度必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本制度如与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1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特制定本制度。2、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办公会,全体矿领导、科室、队组负责人参加,分析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研究解决矿井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及需解决的有关问题;并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3、矿每周必须召开一次由矿长主持的安全办公会议及科室、队组参加。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对出现的各类事故、重大隐患等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上周所布置的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并对下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各队组每周召开一次由队长主持的安全会议、每周三召开一次以安全知识为主的安全培训会,全体职工参加。每周四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召开本科室以安全工作为主的业务学习会议。队组每班班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5、矿定期组织旬检月验和讲评会议,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分定级,对检查隐患进行通报。6、安全办公会议内容包括: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2)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3)研究分析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