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完善我县绿色建筑构建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形成基本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XX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绿色建筑发展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XX县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县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住建局局长成员:**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工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教体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县机关事务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刘小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住建局勘察设计造价股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推进,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以及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科技、规划、住建、房管等多领域相关政策支持,落实完善涵盖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创建绿色生态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等综合性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建立技术支撑和保障体系,推进我县建筑用能结构调整和绿色建筑长期平稳发展
二、工作要求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文化、保障性住房等第1页共4页公益性建筑,其他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按20%以上比例(并逐年提高),按照一星以上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一)严格规划条件将绿色建筑监管关口前移,在城市的控制性详规中落实相关指标体系,在建筑项目规划审查中增加对绿色建筑指标的审查内容,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