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非煤矿山防治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治水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10〕75号)和省、市安全监管局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非煤矿山防治水工作,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把加强矿山防治水工作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相结合,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着力整治矿山水害隐患,标本兼治,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保障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矿山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企业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遏制较大以上水害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实施步骤(一)细化方案,安排部署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防治水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汛期和防治水工作安全大检查
8月底以前完成
(二)自查自纠,迅速整改
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矿山水害隐患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和工作措施,迅速进行整改
8月底以前完成
(三)督促检查,全面推进
从现在开始,各乡镇要组织专班,聘请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迅速开展汛期前和防治水工作专项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和消除水害隐患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进行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到位
请各地将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底前报我局综合股汇总
四、工作措施(一)落实矿山防治水责任制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1页共20页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治水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XX县区水文地质调查,编制矿山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等水害综合防治措施,保障防治水资金投入,加强防治水工作检查,督促水害隐患整改,完善防治水相关资料档案
(二)健全防治水工作机构
有水患威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