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特色民居保护整治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彰显我县独特的民居建筑特色,充分挖掘民族文化内涵,加快推进我县旅游产业迅速发展,根据《湘西自治州大通道特色民居保护整治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州政办函〔2011〕1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修旧如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原基础上,重点推进浦市古镇太平街及达岚镇岩门村古堡寨等区域内的特色民居保护、修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加速提升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1、保护整治范围
本次保护整治范围主要包括
浦市古镇和达岚镇岩门村古堡寨
浦市古镇以太平街社区、十字街社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的约60栋特色历史古院子建筑为主,再辅以太平街、正街约200栋临街砖木、砼结构商铺的立面整治,恢复古石板路面
岩门村古堡寨主要以22栋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古建筑为重点进行保护和修缮工作
2、保护整治要求
对未使用现代建筑材料的木结构、砖木结构、土砖房、石板房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原生态民居和自然村寨进行整体保护;对不符合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民居进行改造,其改造形式、高度、体量、色调与周围建筑保持相对统一;对已破损尚有保护、开发利用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进行恢复修缮
同时,做好保护整治范围内的相关配套设施、景点建设,并从严控制出现新的不协调民居,积极引导群众按特色民居的要求新建民居
三、实施步骤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以上区域内的特色民居保护及相关景点、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任务
1、2012年
完成浦市古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
上半年对浦市镇太平街社区、十字街社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的60栋特色历史古院子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下半年对太平街两侧长第1页共3页约300米共80栋临街砖木、砼木结构商铺进行立面整治
2、2013年
完成中正街两侧长约500米共120栋临街店铺、建筑的整饬及古巷的青、赤石板路面铺设
3、2013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