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精选多篇]XX县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和《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1】28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内容、程序、方法,保证我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
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
依照国土资发【2011】218号文件要求,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应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在第1页共4页实地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依据《XX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县乡村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按照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