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方案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壮大我县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坚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法监管、科学运营”的思路,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
积极推进国有资产市场化规范化运营,优化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加快发展和效能优先的原则;依法规范和有效监管的原则;改革创新和做大做强的原则;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原则;坚持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事关地方国有经济壮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事关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此,成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财政副县长任-1-副组长,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国资办具体负责国有企业监管、协调、备案及其他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牢固树立出资人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决策和协调机制,努力创新监管形式,全面履行各项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县属国有企业要主动接受监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自主经营,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促进我县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上新台阶
第1页共25页三、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一)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机制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监管、授权经营”的原则,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县财政局对县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建立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