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安全整治方案为全面掌握环境突出问题,严厉惩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我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县环保局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环保局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排查时间:2011年4月21日——4月28日三、人员安排
局属各股室负责人及环监局一中队、二中队、四中队、信访投诉中心全体人员
四、工作目标(1)通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重金属和造纸、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档案,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通过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地监管模式;(2)全面排查我县各行业、领域环境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和环境安全隐患档案,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管水平
五、排查整治方式、范围(1)排查方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家企业现场排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
(2)排查整治范围1、全县各行业领域的所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单位
重点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和重金属排放、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情况,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第1页共2页是否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是否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工业园区
重点检查园区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清理情况等内容
4、重金属企业
对涉铅、铬、镉、类金属砷、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