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精选]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法检查方案依据《矿山安全法》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行为。(一)检查时间。2010年2月—3月。(二)检查内容:1.非煤矿矿山企业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是否经审查批复后开工建设;3.建设工程竣工后是否经验收批复后正式投产;4.承担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5.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履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6.各地打击违规建设情况。(三)检查方式:省局抽查。XX市、XX市。(四)有关要求:1.各地对辖区内的所有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全面进行排查;2.发现安全专篇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的,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整改;3.马钢罗河铁矿及付冲沟尾矿库、马钢霍邱张庄铁矿、安徽金日盛矿业公司周油坊铁矿、安徽金德盛矿业公司重新集铁矿等5个国家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首先进行全面自查,项目第1页共10页所在市重点督查。4.各市局于3月10日前将专项督查情况材料书面报省局。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依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专家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检查时间。2010年4月—7月。(二)检查内容: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3.生产矿井持证生产情况;4.采空区治理及防止采空区塌陷措施落实情况;5.矿井及其各生产水平(中段)、各采区安全出口情况;6.矿井提升系统运行管理及相关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7.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及主扇风机检测检验情况;8.矿井排水系统完善及水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9.矿井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0.矿井顶板边帮管理措施落实情况;11.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况;12.企业安全管理及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13.各地复产验收情况“回头看”。(三)检查单位:马钢公司姑山矿业公司和睦山铁矿、马钢公司桃冲铁矿、铜陵有色冬瓜山铜矿、铜陵有色天马山铜金矿、铜化集团新桥硫铁矿、庐江龙桥铁矿、霍邱诺普矿业公司、霍邱大昌矿业公司。(四)有关要求:1.各地下矿山企业组织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2.各县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地下矿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第2页共10页进行百分之百检查。市局组织对县区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地下矿山总数的一半。3.为及时全面了解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安全监管局每月20日向省安全监管局上报有关工作情况。4.通过此次大检查,全面摸清本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废弃、非法生产和已关闭的地下矿山基本情况,逐一建档,建立和完善地下矿山基本情况数据库。5.各地对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或未严格执行复产安全措施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附件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局将组织开展二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检查范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从业单位。二、检查时间、地点及检查重点(一)4月底至5月底1.检查重点。一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从业单位证照是否齐全;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是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控、整改及台帐、档案管理情况;五是是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及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六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及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措施落实情况;七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