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10篇文秘网是全国最大的免费站,每日文章海量更新,同时,我们有一批专业的写作团队,可以为您提供高质量的写作服务,如果下面的范文没有合适您的,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免费电话400-012-1855或点击网页两侧客服图标进行咨询。【篇一】一、工作思路以保障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环境安全、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标,以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协调一致为基本原则,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保护地、城镇人口聚居区等区域为重点,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以提高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核心,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大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管理力度,促进我县畜禽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二、禁养区划定和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xx号)要求,20xx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二)工作任务。按照《xx龙江省环境保护厅xx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xx环函〔20xx〕67号)要求,依法落实畜禽禁养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补偿措施,确保20xx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具体任务是: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由畜牧兽医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湿地局、林业局、旅游局、水务局、交运局、各乡镇配合,具体负责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工作实施第1页共37页方案的制定,绘制禁养区划定图。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调查摸底由畜牧兽医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林业局配合,按照我县禁养区划定的范围和省市界定的畜禽规模场标准逐一调查统计,并形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汇总表。制定养殖场关闭搬迁具体政策由财政局牵头,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各乡镇配合,按照不同畜种、畜舍面积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关闭搬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组织实施关闭搬迁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旅游局、湿地局、林业局、水务局、交运局、发改局、执法局配合,确保20xx年年底前完成全县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三、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原则及范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原则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突出重点和可持续性原则。根据上述划定原则,我县共划定禁养区范围295.8km2,分别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44.59km2、自然保护区禁养区158.9km2、风景名胜区71.71km2、城镇规划区20.6km2。各类型禁养区范围如有重叠、交错,以最大范围为准。(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国家环保部印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xx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县市区、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的批复,环保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以及我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二级保护区为禁养区(本方案出台后,若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分方案有更新,则以新版方案为主)。农村小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井)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具体范围按照《佳木斯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要求,并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第2页共37页2007)中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执行。(二)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为禁养区,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执行。目前,我县的xx鱼泡自然保护区、xx金河林蛙、木良林蛙、团结林蛙四个自然保护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