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水平的意见》,结合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委优化发展环境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幸福宏伟目标,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保持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干部思想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能力平庸、执行不力,自由散漫、得过且过的问题;着力解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问题;着力解决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服务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态度不端、形式主义、不守承诺、不按制度办事、损毁机关形象的问题
具体任务:(一)依法履行职责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和《XX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二)严格办结时限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自收到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不予办理,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说明原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核准,对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产权转让和产权无偿划转审批,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其中重大产权转让和无偿划转事项,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产权科负责)(三)制发《业务办理明白纸》
要在编制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编制和公开《业务办理明白纸》,明确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发放给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四)公开工作承诺
按照我委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服务第1页共3页事项,通过报纸、信息、宣传栏、政府网站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