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用兽药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蜂用兽药监管,保证蜂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蜂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大蜂用兽药违法行为查办力度,规范蜂用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蜂用兽药生产和使用环节监管,打击制售假劣蜂用兽药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二、整治重点重点区域
蜂蜜主产区;蜂产品生产、收集、加工主要地区;蜂药生产主要地区
蜜蜂繁殖季节(春繁和转场季节);南方油菜、槐花、西北和北方油菜等花季
蜂用兽药生产企业、蜂用兽药经销点;蜂箱、蜂具经销点;养蜂场(户)
禁用兽药、未经批准蜂用药物、假劣及改变处方、套用文号蜂用药物
三、整治内容(一)蜂用兽药生产
各地要加强本辖区企业兽药gmp后续监管,一是重点核查gmp实施状况,存在问题的要监督整改;二是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伪造或套用文号、改变处方添加其他药物成分问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
(二)蜂用兽药经营
各地要切实加强蜂用兽药经营秩序治理,一是取缔非法经营;二是清缴违禁药物、未经批准蜂用兽药;三是收缴假劣、过期失效蜂用兽药;四是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五是发现非法企业产品要收集证据,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
(三)蜂用兽药使用
各地要加强养蜂场(户)蜂用兽药使用监督指导
一是指导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制度应内容包括: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名称、产品批号、用法、用量、疗程、休药期、用药时间;蜂箱、蜂具清洁、消毒记录等
二是指导建立档案制度,生产日志和用药记录应由专人负责制度,保持记录完整,建档保存
三是指导建立科学用药制度,用药第1页共2页养蜂场(户)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科学、合理用药
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养蜂场(户)安全用药,重点是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未经批准蜂用兽药;流蜜和产浆期间不得用药,对过期失效蜂用兽药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组织实施本《行动方案》与《2009年兽药市场整治方案》结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