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违法经营整治方案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自即日起至6月底,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部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强化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加快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重点内容交通运输系统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内容,主要是以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二)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或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四)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以及重点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六)抗拒安全监管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第1页共4页监管监察指令的
(七)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八)存在“三违”现象较多的;(九)非法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出租车运输的;(十)道路运输存在超限、超载、超员和运输船舶存在超限、超载的;(十一)交通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