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炉窑整顿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平台,以节能减排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为指导,对采用落后工艺和设施、高耗能、高污染的碘石窑、石灰窑、顶石窑等土小炉窑进行淘汰取缔,大力降低能源消耗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要求(一)整治内容
县域范围内所有的土法碘石窑、石灰窑、顶石窑
(二)标准要求
采取有效办法对县域范围内所有的土法碘石窑、石灰窑、顶石窑的炉体进行整体取缔,恢复原状
三、方法步骤这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8月开始,至2011年9月初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15-8月20日)
主要是完成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关闭取缔通知书和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要求,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政府组织,相关乡镇具体实施,有关单位配合的原则,县环保局要对所有土法碘石窑、石灰窑、顶石窑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各有关乡镇做好拆除准备和维稳工作等,加强清理整顿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日—8月31日)
为淘汰取缔土法碘石窑、石灰窑、顶石窑体及设施的阶段
各乡镇政府要利用挖掘机等工程机械或炸药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土法碘石窑、石灰窑、顶石窑的窑体进行整体拆毁或爆破,严防死灰复燃
同时要搞好破坏后的土小炉窑的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9月1日—9月5日)
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责XX县区环保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的联合执法第1页共3页验收组对综合取缔淘汰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土法碘石窑、石灰窑、顶石窑综合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