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方案(范文3篇)(篇一)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为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深化惠民殡葬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党员干部带头、公益普惠、系统推进原则,统筹移风易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生态安葬模式推广,推动宜业宜居宜游沂南建设
(一)倡导丧事简办
规范村红白理事会职责,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全面倡导丧事简办
镇内居民、村民(包含外来常驻人员)死亡后,遗体一律火化
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合法公墓安葬
(二)控制乱埋乱葬
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公墓内安葬,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修墓
(三)突出公益属性
公益性公墓严禁经营性收费,严禁搞承包经营和商业合作
面向全民免费提供安葬墓位,杜绝攀比、奢靡之风,做到公墓安葬免费,后续服务不收费
(四)党员干部带头
全镇党员、干部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五提倡”:即提倡节约简朴治丧,提倡在合法公墓安葬,提倡积极参与骨灰抛撒、深埋(不留坟头),提倡采用环保殡葬用品,提倡文明低碳祭扫
主动做到“六禁止”,即禁止违规搭建灵棚治丧,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禁止违法土葬,禁止乱埋滥葬,禁止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禁止在办理丧事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参加违规殡葬活动
第1页共7页二、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规划要求
全镇拟规划6个公墓片区,镇驻地中心片区流转土地20亩以上,其余片区流转土地10亩以上,建设面积需在5亩以上
二是新规划公墓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不得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