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县)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14号)精神,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体要求,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治理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稳定
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各乡镇、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包括: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等;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第1页共6页7、城市基础设施;8、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在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