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盐三中20XX年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学校2016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盐教人[2016]11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领导考核与群众、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到农村挂职任教人员由接受学校考核
外借人员由学校根据其在外借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外借人员有关情况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的优秀名额为9人,优秀人员将在不同类型和不同职务的人员中合理确定,重点放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校级领导干部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单位优秀等次基数
嘉奖人数为6人
对2003年~2004年以来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
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
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第1页共5页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
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