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案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义精神,按照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高屋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为整治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时间即日起至12月底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责任
(二)全面排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20日)
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成立专项检查组,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2月20日)
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第1页共21页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
镇政府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2017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