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111号)和《**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建质安〔**〕157号)等文件的精神,现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与考评工作
三、考评对象、内容(一)考评对象在我区报建监管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考评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落实情况;2、“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3、远程视频监控措施落实情况;4、扬尘整治措施工作开展情况;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第1页共5页6、其他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考评等级及评定(一)考评等级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分为
不合格、合格、优良
(二)考评评定1、不合格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2)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3)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4)在建项目